法国红酒分级制度
法国法律规定将法国葡萄酒分为3个等级:日常餐酒(VIN DE FRANCE),优良地区餐酒(IGP),法定产区葡萄酒酒(AOC/AOP)。这就是法国红酒最基本的分级制度,此外各地区还有其他分级制度。
日常餐酒VIN DE FRANCE是最低档的葡萄酒,作日常饮用。可以由不同地区的葡萄汁勾兑而成,如果葡萄汁限于法国各产区,可称法国日常餐酒。不得用欧共体外国家的葡萄汁,产量约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38%。
优良地区餐酒级别简称IGP,是普通地区餐酒向AOC级别过渡所必须经历的级别。如果在IGP时期酒质表现良好,则会升级为AOC/AOP。产量只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2%。酒瓶标签标示为 Appellation+产区名+Qualite Superieure。
法定产区葡萄酒级别简称AOC/AOP,是法国葡萄酒最高级别AOC在法文意思为“原产地控制命名”。原产地地区的葡萄品种、种植数量、酿造过程、酒精含量等都要得到专家认证。只能用原产地种植的葡萄酿制,绝对不可和别地葡萄汁勾兑。AOC/AOP产量大约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35%。AOC酒瓶标签标示为 Appellation+产区名+Controlee(注:AOC是旧分级,变成AOP)。
法国红酒分级制度:法国AOC/AOP红酒分级制度 日期:2015-11-25
法国红酒分级制度:法国红酒等级划分旧制度 日期:2015-08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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